是法国(😿)作家罗兰·巴(🦂)特提出(🎂)的“作者已死”的(🍒)观(🥡)点。
罗兰·(🌘)巴特于1967年发表了他最(💒)著名的论文“作(📯)者之死”,主要是受到雅克·德(♿)里达逐渐崛起的(💕)解(👻)构主义所影(🐌)响,这篇(🍆)论文变成(🧒)为他向结构主义思想告别的转(😭)折。
作(🐂)者已死,不是指作(🏕)者的不存在,而是指作者的隐蔽。从根本上(🍪)来说(🐄),不是指将文本的主宰地位转让给了读者,而(📼)是指获得了一个自由的阐释空间,一个多维(🥢)的、(📀)立体的阐释空间。
巴(🔫)特认(👙)为作品在完成之际,作者就(💟)已经死亡,剩下的文化创发工作,就是读者的权利了。唯有作者(🤚)死亡,读者才能诞生,所有阅读活动,都是读者心灵与一个写(🐨)定的“文本”的对话,价值就在(📦)这个过程中被创造出来。
扩展资料:
在《作(💙)者(🙁)之(🚂)死》一文中,巴特(😼)提出,作(🌫)者成为作(🐘)品(⛰)的(🕔)主宰只是(📅)近代发生的事情,作者只能与作品同时存在,在作品理(🎖)论中,作者与作品的关系相当于父(❗)与子的关系,但(🕖)在文本理(😝)论中,作者(💜)的(🕢)主(🎁)体地位被颠覆(💺),主体只(㊙)是(💭)一(🛢)个语言中(🧙)的代名词“我”,不是一个实(🤲)际存(🛎)在的人。
文本概念的诞生宣告了(⛴)作者(🥉)的死亡。因为(🔟)在巴特(🌁)看来,文本是一个多(🏡)维的立体的阐(🍂)释(🍆)空间,而不(🧙)是一个(🗽)具体的实在物(🚕),不存(🐱)在所谓固定(🚷)的原初意义,因而(🤥)作者(🚛)也没有继续存在下(🦓)去的必要了。
在罗兰·巴特提出著名的(😫)“作者之死(📀)”的观念(👦)之后(💭),作者的(🌗)主宰地(➿)位被颠覆(💜),文本(🌈)恢复了自由,获得了独立的地位。但是(🤢)“作者已死”不是将阐释的自由完全交给读者,而是交给文本本身,读者跟作者一样,只(🛹)是一个吐露的(🕎)场所,一个接纳物,真正(🔵)的自由还(🕚)是交给了(👢)文本自身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(📴)度百科(🌦)-罗兰·巴(🏮)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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