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们提到“提刑官”这一名词,首先想到的(🥎)就是电(😶)视剧《大宋提刑官》。《大宋(🤧)提刑(😖)官》塑造了中国(🧢)法医(⚡)学鼻(🚎)祖宋慈精于(🤬)刑狱、不(⚾)畏强权(🌸)、洗(🔚)冤禁(😸)暴(🔋)的人物形象,深(🚖)受广大(🎞)观众的喜爱。
在电视剧(🎖)中,作为提刑(🧠)官,宋慈的职责主要是审查刑事(🏾)案件、弹劾贪(❣)官污吏。但是在历史上,宋朝的提刑官职责远远不止于此。
宋代的提刑官全称是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其掌管(👝)的衙(🤫)署为提点刑狱司,简称提刑司。提点刑狱司是宋朝政(👊)府设置在“路”一级(🥨)的地方行政机构,其主(🗻)要职责是行使(💌)司(🐯)法、监察职能,兼管地方人事、财(❄)政(🔐)、(🍓)民政和军政,可谓(🔉)“事务寖繁(👲),权(💕)势益重(🐉)。”。
提刑司的“兼职”是在(📠)司法(🍌)监察(💓)职能确定之(📒)后逐步发展来的。
具体(🤴)来讲,提刑司管理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(😺):
在人事上可以举荐地方地方官员(🥡),使其得以升迁。可以弹劾贪官污吏,使其罢官免职。
在财政上提刑司可以征(🔅)缴催收地方州县部分赋(🌳)税、监察(🌤)地方州县的财政(💇)账本、监督地方管理的“国有资产”(户绝、没(🌤)官财产)(🏛)、打击专(🍃)卖(👖)物品走私,保(🦎)证国家税收。
管理地(🥉)方民政主要表现为(🐵):(♊)主管(🧥)地方救灾赈济、水利建设、监管农业(🐷)生产等。
管(🚂)理(🕕)地(📧)方军政则是:从提刑司(🔽)可以管理战马(😥)、军器(🙈)、军粮等军事(📱)物资可见一斑(🤳)。
因此,提刑司(🔘)不单(👠)单是一个司法机构,更是一个(🏠)综合(🍃)的地方行政机构。
各(😥)位读者可能看到这里就有疑问,为什么提刑司会名不副实(🎻),从监督(🗞)地方(🏭)司法发展为地方综(📊)合行(🔓)政机构?(🛶)
要解答这个问题,就要从(🤬)提刑司的设(📍)置(🍷)目的(🥖)讲起了。提刑(🚻)司设置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:
一、提刑司(🌀)是(⏯)为了解决社会变革产生的社会(😨)司法问题
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(🥢)的重要变(🌥)革(🍀)时(🚖)期,关于这一点学界业已达成共识,其中重(📦)要的表现即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(📶)。据学者推算,宋代工(🔜)商业收入占(💵)财政收入的比重(❣)高(💲)达78.6%,而唐代工商业税收在财政中的比(🤧)重只(🗄)有44.6%。
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的重(🐯)要原因在于政府对将(🎀)税收制度从(🐾)租庸调改为(✋)两(🚃)税法,进一步承认了土地私有化(👴),以至于土地(📂)买卖盛行、租佃制(🛑)的普遍发展。
在(🍁)唐宋以前,农民和地主的(🎋)依附关系极强,世族豪强(👬)(地(🧀)主(⚪)阶(🕝)级)对于依(🧙)附自(😤)己(🍝)的劳动者有婚(🕖)姻决定权、(🌙)限制迁徙等权力,在(🚖)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不是独立的个人。
到宋代时,租佃制(🌒)普及发展的重(📍)要变化(🥞)之一在于削弱了(🧠)农民对地主的人身(🛬)依附关系,政府通过法律规定了佃户的法律地位,让他们具备了(🔤)成为诉讼主(🗑)体的(💜)资格。
诉(🌝)讼主体范(🌠)围的扩大(💑),商品经济的发(🦗)展直接导致的是民事、刑事诉(🥞)讼案件的增加,尤其是涉及财产的民事(🕳)诉讼案件增加(👪)更为迅速。
民(🦑)事诉讼(㊙)案件的增(👵)加,导致原先主管地方经济财政事务,兼(🛀)管地方司法(🥩)事务的转运司不(🐐)堪重负(🥞),迫切需要(🎡)一个专门的(😦)机(🔧)构来监察管理地方司法事务,提(🤢)点刑狱司便应运而生。
因(😱)此(💘),提刑司设立(🏊)的最初(🐿)目的确(📙)实是(🚩)为了管理监察(⛵)地方司法事务(✌)的(📚)。
提点刑狱司在宋初时设(🕕)时罢,到了宋仁宗明道二年((🛹)公元1033年)才成为定制,一直伴随南宋灭(🤕)亡。其中(🚭)的原(🎑)因(🏐)窃(🏳)自(🚾)以为也(📇)有北(👾)宋立国之初,战乱初定,人口还没有恢复(👝),经(🔰)济尚不发达,各类司法案(🈹)件较少(⛰),无需专门的(⬅)机构来管理地方的(🍙)司法的(🚠)原因。
元(🏏)丰(👸)改制(公元1080至1082年(🐸))之后(🍓),提刑司拥有了一路州(📲)县死刑案件的最终复核裁(🏅)定权,成(♒)为了主管一路司法的最高机构。其中的(🏮)主要原因在于(😝)中(🐤)央(🍋)刑(🎉)部不(🆖)能完成日益繁重的司法(🍝)任务,必须要将(🥉)部分权力下放地方。
到了南宋,经济发展,虽然提刑(🍇)司以审判刑事案件为首要任务,但民事案件也有相当的数量。黄震(🤙)担任江(🅾)西提刑时,四五十天就审理了七八百起案件(🧥),其中绝大部分显然是民事案(🏀)件。民事案(👳)件审判过程(💉)简单(🌴),如果(🐡)是刑(💮)事案件则较为(😵)复杂,刑事案件(🌇)不可(🤲)能平均一天(🏛)审结十七八起(🙆)。
综上,提(📗)刑司的设立可以(🔂)看出其是为了适应(🥊)社会发(🏤)展的现实,司(🚍)法(🕙)案件(🚣)增多的现(🦑)状(🎥)才设立的专门化机构。当然,提刑司在监察地方官吏,平反(😡)冤狱(🗄)等(⤵)方(🥪)面也发挥了重(🗒)要作用,缓和了一部分社会矛盾。
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宋(👦)代的(🚢)路级机构出现的(😏)专业化趋(✒)势,虽然各个机构职权互有交叉(🤲),但是其都有各自的主要(🐟)职责。
转运使(🛀)司(👲)的(👢)专业之处在(🕳)于监督管理地方财政,提举常平司专业(🌻)之处在于(🎈)主管地方仓储和保(🛥)障(🖍)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(🐚)。这种(🚼)行政分(🈴)工既是有必要(✔)的(🍡),也是符合历史(⛴)发展规(🎠)律的(♒),从明代提刑按察司是继承发展宋代(🏷)提刑司这(🕷)一点就可以看出。
二、加强中央集权,防止转运使权力过大,再度形成地方割据隐患
宋(🔛)朝统治者吸取了唐朝亡(😰)于藩镇的教训,特别(🐤)重视加强中央集(🎻)权,坚定不移的执(🌹)行“强干弱枝”的“国策”,不断(📿)削弱地方的权力。
典型的表现就是在(🔃)地方的路级行政层面。
一(👣)是行政机构不断增加,到了南宋路一(🕎)级(❣)行政区已经有了四个行政机构(🎇),分别为转运使司(📜)、提点刑狱司(💎)、提举常平司、(🐒)安抚使司。
这四个(💴)机构既互(🚥)不统属,又可以相(🥀)互监督,同时也(⏩)受中(📜)央监督机构,如(🎾)御史台的监察,这样就形成了立体(🤢)交(😸)叉的监察体系。
相较于以(💼)前的朝代在(🌥)一(🍂)级行政区域(📦)里只设置一个(🙍)行(😡)政机构,宋代增设行政机(🏙)构(🦕)的做法无疑让(🐚)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较(🐟)以前的朝代更(🤳)加强化。
二(🍡)是每一个行政机构的职权不断的被分割,转运使司最(🛴)初拥有一(😆)路除军事外的所有(⌛)权力(❔),但是为了防(🛤)止转运(🎋)使司专权,遂将(🏔)其管理地(🐇)方司法的职能剥离,设置了(🎢)提点刑(🕹)狱司,之后又将转运司的职能不断(⛱)的(🌻)赋予提刑(🚷)司(🖥),分化转运使(🎒)司的权力,因此提刑司才能掌管上述诸多权(🖕)力。
为了进(🔕)一步加强对地方的(♍)监控,宋朝统治者(🌾)又于提(🧝)点刑狱(💬)司设立之后,再(♋)次在地方上设置了一(🌮)个机构,即提举常平司(👗),来分割转运使司和提点刑狱司(🐿)的权力。
需要注意(🕊)的是,在(🖐)分割权力的(🐗)同(🌕)时,原来的(🌐)机构(🧦)也保留了部分相(🤬)同的权(♒)力(💸),让(🎇)各个机构职(📶)责(🌁)交叉(😿),更(🤣)有利(🗜)于相互制衡。
通过上面的介绍分析,我们可以开玩笑(💚)的(⬅)说,宋慈其实比杜甫还忙。
最后,我(🔖)们(🎽)认为提刑(🏢)司的设立和职能的(🛂)变化都是和当时的政治、(🚤)经济现(🍥)状(🍋)密不可分的,我们只有深入探求其中的原因,才(📗)能更(❓)好的了解(🎪)历史。